湖南日報5月10日訊(全媒體記者周帙恒)近日,省委組織部、省直機關工委、省委老干部局、省委離退休干部工委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全面提質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旨在推動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全面提質、全面過硬。
《措施》著眼加強離退休干部黨組織規(guī)范化建設,從8個方面提出25條具體措施。在規(guī)范組織設置上,按照離退休干部黨員人數(shù)相應成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黨總支、黨委。對不適于設立離退休干部黨委(黨總支)的黨總支(黨支部),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領導,根據(jù)實際需要,對黨總支(黨支部)設置進行調整和優(yōu)化。明確根據(jù)實際成立臨時黨組織和流動黨員黨組織,以及離退休干部基層黨組織應規(guī)范命名。在明確審批程序上,明確成立離退休干部黨委、流動黨員黨組織的申請主體、審批程序和相關要求。在加強班子選配上,明確離退休干部黨組織負責人的選配條件、任職年齡,要求每個離退休干部黨組織按照1∶1或1∶2的比例儲備書記后備人才,對后備人才庫采取“動態(tài)調整”管理模式。在規(guī)范換屆工作上,明確離退休干部黨組織任期和對延期、提前換屆的報批程序,要求建立健全離退休干部黨組織按期換屆提醒督促機制。在嚴格組織生活上,要求認真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等制度,充分運用搶救性挖掘離休干部紅色資源成果,深化“一月一課一片一實踐”主題黨日。對組織生活庸俗化娛樂化福利化等問題,實行“負面清單”制度。健全完善離退休干部黨組織聯(lián)絡員制度。在推進分類管理上,對不同情況離退休干部黨員參與組織生活、活動學習等提出不同要求。對國有企業(yè)退休干部職工黨員移交社區(qū)后的黨組織設置、教育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在做好黨費收繳工作上,對離退休干部黨員黨費計算基數(shù),流動黨員、異地居住黨員和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黨員黨費交納方式等進行了明確。
《措施》強調,各地黨委(黨組)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推動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納入黨建工作總體布局、納入年度黨建工作考核體系和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內容。要認真落實黨組織工作經(jīng)費、負責人工作補貼和黨費返還相關規(guī)定,通過自建、聯(lián)建、共享等方式強化陣地保障。要推進黨組織建設從實際出發(fā),堅決摒棄形式主義,不增加基層和老同志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