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辦法(試行)》實施以來,衡東縣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時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實了公務員考核工作,激發(fā)了公務員隊伍活力。
一、聚焦導向鮮明,在指標差異上“發(fā)力”。
緊扣考準考實要求,堅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根據單位職能工作總體任務和臨時性工作任務,結合公務員類別、崗位職責以及不同階段重點工作任務,科學設置每名公務員的考核指標。一是聚焦單位差異。指導設置共性考核內容,同時針對單位職能,設置差異考核指標。二是聚焦崗位差異。堅持以事識人,區(qū)分不同崗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干部考核評價內容,分層級、分工作崗位細化《平時考核周期評鑒表》,確保個性指標評價內容既符合工作實際,又有針對性和科學性,更能考實考準干部的“能”和“績”。三是聚焦前后差異。在方案的實施過程中,針對單位不同階段的工作重點有所調整,綜合考慮年初、年中、年末的工作重點,在考核內容設置上實行動態(tài)調整,做到了考核指標緊緊貼近工作需求。
二、聚焦精準高效,在評鑒方式上“創(chuàng)新”。
為了提高評鑒打分的可操作性,增強考核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根據不同工作崗位的職責特點,區(qū)分了不同的考核方式。一是“縣直主管部門+鄉(xiāng)鎮(zhèn)黨委”相結合的評鑒方式,按照公安派出所、財政所、司法所等派駐鄉(xiāng)鎮(zhèn)機構工作特點,派駐鄉(xiāng)鎮(zhèn)黨委和縣直主管部門共同進行評鑒打分,由縣直主管部門評定考核結果。二是“量化+檔次”相結合的評鑒方式,能夠數量化的指標采取量化評分,不能量化的指標采取檔次評價。三是“不同工作職能+不同考核主體”相結合的評鑒方式,例如,面向群眾服務的工作職責,通過民主測評進行打分評鑒;面向上級或其他部門的工作職能,由政工人事部門對考核對象進行日常紀實,將縣直各部門及鎮(zhèn)領導交辦任務和臨時性工作完成情況客觀記錄和量化評分,進行跟蹤問效。
三、聚焦正向激勵,從結果運用上“推動”
注重平時考核結果的綜合使用,在結果運用上做到“三個掛鉤”:一是將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掛鉤,年度考核時推薦優(yōu)秀等次人選原則上優(yōu)先考慮年度內平時考核“好”等次兩次以上的公務員,平時考核“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原則上不得推薦為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人選。二是將平時考核與干部培養(yǎng)鍛煉掛鉤,優(yōu)先安排平時考核實績突出的同志??h公安局在平時考核被評為“好”等次的民警中,推薦1人出席市黨代表、選派1人參與援疆工作。三是將平時考核與執(zhí)紀問責掛鉤,對平時考核結果未按時間要求進行備案或平時考核工作不落實、走過場的單位,在年度考核中降低優(yōu)秀等次比例,負責該項工作的同志不得參與評優(yōu)評先,并責令限期改正。對平時考核中發(fā)現的苗頭性問題以及考核結果為“一般”“較差”等次的,及時開展談話提醒。